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无 | 发布时间: 2021/9/17 5:18:06 | 1686次浏览

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

各单位:

请对照《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评选条件和程序,在全校组织推荐,9月1日前完成推荐,9月5日前公示结束。

9月5日前上报材料:

1、推荐名册1份;

2、申报表1份,正反打印;

3、第五项“近6年教科研项目及成果”中所填报的本人代表成果:其中,论文论著提供原件,课题提供立项与结题报告的复印件。教师合计不超过3项,教研员合计不超过5项;

4、其他特色亮点材料1项;

5、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、《申报表》中填写的各类获奖的证书;

6、近6年教学课表、中层以上管理者听课记录(原件);

7、承担课题反映应用推广价值的证明材料、发明专利证书等;

8、近6年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或正式出版的论著、参编的教材(含校本教材);

9、申报表中填写的开设公开课、示范课,担任教师发展共同体领衔人或导师,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比赛获奖的证明材料。

以上材料,除明确要求上报原件的以外,均报送复印件(学校认真审核,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)

9月5日前将以上材料汇总名册和申报表电子稿发571993018@qq.com邮箱,纸质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。

未尽事宜与人事科联系,电话83230339,徐冬梅

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

2021.8.20

附件:(附件)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通知

20210824181014_204.doc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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